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
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
2022年10月27日
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(下称“公司”或“吉峰科技”)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,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4日以电话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,采取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应参加监事3人,实际参加监事3人(其中通讯表决的监事为:李晓筠)。会议召集、召开程序符合《公司法》、《公司章程》和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》的相关规定。会议由李晓筠女士主持,经过认真审议,形成如下决议:
一、审议通过《关于<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>的议案》
经审核,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《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》的程序符合法律、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,报告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,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。
公司《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》于2022年10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(http://www.cninfo.com.cn)。
本议案经投票表决,同意3票,反对0票,弃权0票。
特此公告。
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
监 事 会
2022年10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