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产品中心
  • 解决方案
  • 新闻中心
  • 投资者关系
  • 关于吉峰
在线购买
你的位置:

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


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

2022年11月8日

 

作为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独立董事,根据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(2020年12月修订)》(以下简称《股票上市规则》)、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——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》(以下简称《规范运作指引》)、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》等法律、法规及《公司章程》等相关规定,本着谨慎的原则,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:

一、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和累计对外投资的事前认可意见

根据《股票上市规则》、《规范运作指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等有关规定,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的业务合作需要,有利于扩大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,遵守平等、自愿、公平的市场原则,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形。我们一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。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,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。

 

特此公告。

 

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:刘水兵、杜金岷、廖臻

2022年11月8日


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

联系方式

contact information

联系电话:

公司地址: 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红光镇成都现代工业港北片区港通北二路219号

导航链接

navigation link

产品中心

解决方案

新闻中心

投资者关系

关于吉峰

微信小程序 微信小程序